必須聘請專任工程人員: 公司一定要登記一位 技師 或 建築師 執照(可聯絡 榮發記帳士事務所 協助媒合)。
申請順序: 一律從 丙等 開始申請,後續才能依業績升等。
土木包工業資本額100 萬元以上/負責人具 3 年以上土木建築施工經驗/承攬限額720 萬元以下
丙等綜合營造業
資本額360 萬元以上/置專任工程人員(技師或建築師)1 人以上,需具 2 年以上工程經驗/承攬限額2,700 萬元以下
乙等綜合營造業
資本額1,200 萬元以上/置專任工程人員(技師或建築師)1 人以上,需具 2 年以上工程經驗/承攬限額9,000 萬元以下
甲等綜合營造業
資本額2,250 萬元以上/置專任工程人員(技師或建築師)1 人以上,需具 2 年以上工程經驗/承攬限額資本額的 10 倍以下
丙等升乙等: 需滿 3 年業績,且 5 年內承攬竣工累計達 2 億元 以上,評鑑 2 年列第一級。
乙等升甲等: 需滿 3 年業績,且 5 年內承攬竣工累計達 3 億元 以上,評鑑 3 年列第一級。
建物用途: 使用執照用途必須為 G2 辦公室(若為住宅或集合住宅等其他用途,必須辦理變更使用,會產生額外費用)。
若非負責人所有,需檢附租期 1 年以上的 房屋租賃公證書 正本 3 份。
專任工程人員必須為專職專任,不得兼任其他營造業職務或有其他公司收入。
勞保投保資料(1 個月內加退保明細,需有前職退保或離職證明)
負責人及股東履歷表(載明服務單位、職務與起訖年月)。
籌設許可: 向縣市政府建設處(局)申請綜合營造業籌設許可。
公司設立: 向直轄市政府或經濟部中部辦公室辦理公司登記。
營業登記: 向轄區國稅局辦理營業登記(稅籍登記)。
申領證冊: 向縣市政府建設處(局)申領營造業登記證書與承攬工程手冊。
榮發記帳士事務所/代辦諮詢專員:顏先生
聯絡電話:(02) 8925-6666分機21
事務所地址: 新北市永和區福和路164號4樓